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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http://shenzhen.hteacher.net 2022-10-17 12:19 深圳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证。在读研究生可以提交本科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领证时不需要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http://zwfw.cscse.edu.cn/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检合格证明

最近六个月(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见附件3)。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港澳台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广东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有关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和学科。

(七)其他

1.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3.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以后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提供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于2022年11月22日前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二)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发证之前请保持认定系统内填写的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勿停机、换号、关机或勿设置不接收陌生短信),具体领证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届毕业生或以学籍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系统报名时选择。

六、温馨提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须遵守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防疫要求。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其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如本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模板见附件6)。

(二)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对于一些政策上的疑问,可拨打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3336321。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册流程.docx

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附件3: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docx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6:委托书模板.docx

附件7: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docx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10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szlhq.gov.cn/bmxxgk/jyj/dtxx_124232/tzgg_124234/content/post_10148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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