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19 14:28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申请人须提前按照办事预约步骤(附件1)进行预约,业务分区选择“综合窗口(民生组)”,并持续关注台山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台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现场防疫要求准备个人相关核验材料。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565839、5565872。
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日(8:30—12:00,14:30—17:30)。
现场审核地点: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11号窗口(地址:台山市陈宜禧路与德政路交叉口路西)。
现场审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台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请申请人于2022年9月29日至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身份证和双面打印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须附上与系统上传一致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自行前往台山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体检科,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和《体检温馨提示》(附件3)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并于现场审核时(2022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提交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对于不在此时间段及指定医院自行参加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台山市中医院体检科咨询电话:0750—5551680,5551120。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提供相应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台山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tzgg/)发布,请申请人从2022年11月20日起持续关注领取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台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如有疑问可拨打台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咨询电话:0750—5502014。
附件:
原标题:台山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2703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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