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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10-24 14:20 广东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体格检查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申请人需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申请人体检结论不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的,否决其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茂南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医院地址:茂名市茂南区红旗南路313号(即河西妇幼往高山方向300米左侧,高山桥往河西方向300米右侧),体检医院咨询电话:0668-2155916、2155917。体检费由医院按照物价部门备案定价收取,申请人自付。

由于10月份较多单位职工集体到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该医院专门为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安排专场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10月16日(星期日)和10月23日(星期日),每天上午7:30-11:00。为避免人员扎堆,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10月16日参加体检;请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10月23日参加体检。

申请人体检当天早上要求空腹(不吃早餐),带备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前自行在体检表上用正楷写上姓名等个人信息,并粘贴一张与在网报时上传的同版白底证件照片。并准确写上本人本次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在本通告附件中下载(见附件3,体检表需双面打印)。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体检时需做好个人防护。

申请人自行到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完毕,3个工作日后自行到该院领取体检表。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即提供《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表中的体检医院意见栏,需由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作出“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结论并加盖该医院体检公章。本次体检结论只适用于申请人本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使用。体检表由认定教育局保存。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受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因各地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不同,请申请人务必明确自己是属于本通告第一点认定范围和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才可按照上述体检指引到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体检,否则选错体检医院责任自负。

(四)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申请人按照以下地点和时间到现场确认。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确认点确认的,可委托亲友代办(申请人需把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证件交给亲友),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申请人(即委托人)亲笔签名和按手指摸的《委托书》(见附件2)。

现场确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城南路站南六街15号茂南区教育局6楼会议室(即茂南区政府大楼南侧,市救助站后面)。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6日至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其中:

10月26日:审核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10月27日至10月28日:审核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请申请人根据自己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审核确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确认时将限定每天每时段到场的人数。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确认点是选择茂南区教育局和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的申请人打开网址http://rsg2816820.mikecrm.com/gaFpy9L,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在10月15日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按照预约的时间段前往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才可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预约成功后不可以更改时间。不按预约时间段到场确认的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茂南区户籍的申请人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茂南区居住的申请人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或用“粤省事”现场出示广东省电子居住证)。

(3)茂南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免费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即提供《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表中的体检医院意见栏,需由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作出“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结论并加盖该医院体检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附件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需与报名系统上传的照片同版同底)。

7.竖式牛皮纸档案袋一个(申请人自行购买),把《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见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现场确认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群众办事需求,现场确认防疫要求如下:⑴申请人进入现场确认点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持绿码和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确认点。⑵申请人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确认点,减少现场逗留时间。⑶确认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确认点。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进入确认点: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申请人;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申请人;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申请人;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申请人。⑸申请人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确认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⑹以上要求,如有变化,以现场确认期间茂南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为准。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教育局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认定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到茂南区教育局领取证书和申请表;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到茂名市教育局领取证书和申请表。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的《受理通知书》上的领证提示(可委托他人代领,需出示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从2019年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无需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认定审核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定教育局生成和下载打印。申请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给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者申请人没有单位的,请自行保管该申请表。

本次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提供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需要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时自行选择邮寄。提醒:收件人姓名和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只能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人的信息,否则不予提供邮寄服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属于本通告第一点认定范围和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必须按照本通告规定的网报时间、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参与认定申请。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现场审核、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教育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等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严格核查,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国家《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将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官网报名系统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本通告可在“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网址http://www.maonan.gov.cn/mmmnjyj/gkmlpt,或百度搜索“茂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本通告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茂名市茂南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茂南区教育局人事股,办公电话:0668-2816820,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2.委托书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下载附件1—附件5

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原文标题:茂名市茂南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茂南区人民政府网

文章来源:http://www.maonan.gov.cn/zwgk/content/post_1081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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