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4-02-08 09:25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但不对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招聘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岗位设置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对于资格审核方面把握不准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有关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个人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3)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无误。
(4)专业设置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3、4)。报考人员填写所学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不以学位证及学位名称为准,也不以学校颁发的单独辅修专业证书为准。
①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对照专业目录,查看所学专业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同,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本人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在“主要所学课程或与职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名称”栏填写主要所学课程。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②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说明,不以专业方向说明确定所学专业,以括号前的专业名称为准。
③若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末尾“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会计学”视为同一专业。
④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许以其中一份作为报名及资格复审、考察的依据。
(5)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学籍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查询,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特别提醒:
1.请报考人员根据公告时间安排合理错峰报名,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四)报名缴费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收费50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考试费。点击报考导航页面“网上缴费”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保证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扫描件,需在材料空白位置注明报考者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材料确认(务必)”→等待审核人员审核。
减免考试费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3月3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审核通过视为报名完成;审核不通过,须于2024年3月3日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从报名缴费次日开始,报考人员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查询报名情况。
(五)招聘计划裁减
1.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裁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
2.特殊急需岗位、定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研究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3.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4年3月6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布。
4.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于2024年3月7日9:00至16:00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改报,审核通过视为改报成功,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改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加分事项
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规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人员须提交《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于2024年3月13日前到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按不同类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0:30登录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上午,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普洱市,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相关考试事宜可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科,电话:0879—2134964。
5.笔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5月中上旬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资格复审单位另行通知。
1.按市、县(区)、乡(镇)3个层级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定向招聘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
2.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3.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2024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期间暂无法提供岗位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的,采取个人承诺制与提供相关材料辅助证明结合方式予以审核,原则上报考人员必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提供原件核验,未及时提供原件核验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定向招聘服务基层“三个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6)。
驻普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普洱军分区出具的相关审核证明材料;军人业绩计分、综合成绩计算由普洱军分区负责。
退役士兵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通过的《定向招聘退役士兵情况审核表》(附件7)。
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招聘岗位所属县组织部门认定推荐材料。
残疾人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须一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面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专业技能、适岗能力等方面,拟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模拟课堂教学、说课、专业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正式确定分值为准。2024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以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正式发布的面试通知、公告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成绩)×100÷笔试总分}×50%+面试总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报考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实认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烈士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兵),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支援医院在公开招聘时对具有2年以上对口帮扶工作经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聘用。
(五)体检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确定。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市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主管部门负责,县(区)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考察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招聘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1.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短期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3.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因报考人员放弃聘用,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1次。
六、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不同用人单位合并招聘多人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由报考人员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二)在普洱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编外工作人员,填报个人报名表时,不用填写工作单位。
(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2022年1月以来第一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2至2024年毕业生”身份的岗位(不含转聘为事业人员的“三支一扶”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五)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资格复审合格未参加面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等行为,纳入浪费普洱市事业单位考录资源名单,5年内不允许报考普洱市范围内事业单位。
八、重要提示
(一)普洱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所有事项凡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公告所有附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勿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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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怒江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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