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4-03 17:17 甘肃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现场确认(或在线提交审核)
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确认点均在申请人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无需到庆阳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每批次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具体以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公告为准):
庆阳市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段:2024年4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7:00
庆阳市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段:2024年6月18日9:00至2024年7月12日17:00
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查看该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也可以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予以确认。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认定材料(按照认定公告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材料。
1.所选认定机构仅开通“线下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市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庆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原件。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需及时到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②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各地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2.所选认定机构开通“全程网办”方式进行确认,且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的,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八)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及方式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各级认定机构,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点击下载>>>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
2、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 |
3、授权委托书 |
4、庆阳市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
庆阳市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原文标题:庆阳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yj.zgqingyang.gov.cn/zwgk/zfxxgkml/gsgg19jyj/content_22356
推荐阅读:
责任编辑:欣欣
公众号
视频号
小红书
小程序
APP
京ICP备16044424号-2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64号 Copyright © 2001-2024 hteacher.net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